本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徐宁) 12月26日下午,省暨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鼓楼广场举行《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宣传周启动日活动。
《条例》已于2018年11月23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活动中,鼓楼广场大屏播放了省《条例》宣传片,从见义勇为人员如何界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如何建立、确认奖励如何实施、权益保护如何保障等几方面解读了《条例》。
南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门为本次活动制作了宣传片和编排了快闪音乐说唱——《见义勇为有保障》。省市法律专家现场解答了群众咨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