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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茅山镇村民变身“三金型”新型农民

时间:2019-01-02

中国江苏网讯 2018年12月27日,句容市茅山镇何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召开,标志着何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正式展开,这是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创新应用,是茅山镇乃至句容市推行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

何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由合作社进行统一产业调整、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整合经营的新型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土地合作社的成立不改变土地所有制关系,不改变土地用途,将使村集体牢牢掌握土地的所有权和土地利益分配权。”茅山镇党委书记徐飞介绍说。

“现如今何庄年轻人绝大多数外出打工,留在村里的基本上是老弱病残、留守儿童,更留下了大片抛荒地,耕地资源浪费严重。另外,这两年种田的收成不稳定,效益比较低。”何庄村村民杨龙平说。合作社的成立,可以成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支不支持成立合作社,村民最关心的是收入问题。土地合作社成立以后,农民将享受保底分红和二次分配。其中,农户土地股每年每股800元,不足部分由风险管理基金兜底;人口红利按何庄现有户籍人口每年每人400元,不足部分由风险管理基金兜底。二次分配为经营性净收入分配,原则上按公积金、风险管理基金、股东红利3:3:4执行。

“农民仍然和土地产出捆绑在一起,由土地合作社负责土地的流转,土地流转费保证了农户基本收入,红利可以使农户收益和当年土地产出联系在一起,这种模式相对于合作双方都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此同时,流转出土地的农民解放出了双手,可以到企业打工,获得薪金性收入,成为‘三金型’新型农民。”茅山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钱莉介绍说。

“何庄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给老百姓土地效益兜了底,我们也吃了个定心丸,合作社给的土地分红比以往发包的最高价还要高,而且年底还有人口红利分配,这是我们以前想也不敢想的事情,作为何庄的村民,我感到很幸福。”何庄村村民唐发洪说。

“在茅山镇何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中,我们对人口红利另设考核机制,即以户为单位,违背何庄村村规民约的,在人口红利中扣罚20%的红利。这将从另一个方面促进我们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强化了何庄村村民自治。”何庄村党总支书记王道钟介绍说。

在何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上,股东代表全票通过了《何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王道钟当选理事长,龚万和当选监事长。

此外,句容市监委派出何庄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监察专员办公室和茅山镇纪委相关同志列席了会议的全过程。 杨 涛 许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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