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从2018年1月起,该部门开始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名义独立侦办妨害公务类案件。一年来,共侦办妨害公务罪案件23起,涉及24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郭一鹏
例行检查拒不配合被判拘役4个月
2018年9月26日上午9点,南京高速四大队交警张飞与同事在长江四桥收费站检查出城车辆。此时,一辆黑色奥迪从ETC通道快速通过,现场警务人员当即用手势示意该车接受检查。奥迪轿车驾驶人郭某将车停稳后,看到警务人员右手从驾驶位车窗伸进车内让出示证件时,当即加速驶离,并对警务人员丢下一句,“开玩笑,还想看我的证件?”还好现场警务人员及时抽出手臂,仅造成右手手肘被撞伤,经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关节红肿发炎。9月27日,驾驶人郭某在警方敦促下,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随后郭某被南京交警部门刑事拘留。
郭某交代,当天早上他开车带着老板准备去位于六合龙袍的公司上班,在经过长江四桥时被交警检查,当时心想自己也没有违法,所以没有配合检查的义务,于是加速驶离了现场。2018年12月,六合区人民法院对郭某驾车闯卡妨害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拘役4个月的判决。
2018年10月11日晚高峰期间,南京一大队交警正在中山路上执勤。这时杜某骑电动车违规载人通过路口,交警立即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根据法律规定,电动车违规载人依法将被处以20元处罚,但在查处过程中,杜某为逃避处罚从电动车中取出一把菜刀朝交警挥舞,并对交警进行人身威胁。当交警再次阻止杜某骑车离开现场时,杜某竟然再次挥舞菜刀,对抗交警。2018年12月,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杜某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南京交警部门
已建立三级执法管理体系
记者采访获悉,2017年以来南京交警部门就建立“案管中心—案管室—办案中心”三级执法管理体系,并在全市21个基层交警大队设立案管室,还在全市范围内设立7个办案中心,基本实现了案管室、办案中心的全覆盖。
同时在全局范围内选拔84名年轻骨干民警参与治安刑事案件办理,选聘66名专兼职法制员,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支队—大队(公安检查站)—专职法制员—办案民警”四级责任体系,为南京交警部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注入了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