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1月15日中午12点左右,共青团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李某称自己遇到一个女骗子,将其一根价值3000多元的黄金项链骗走。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李某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联系上了这个李某口中所谓的“女骗子”,可“女骗子”却说,两人是男女朋友,黄金项链是李某送的。
民警立即询问李某,李某也承认了两人的男女朋友关系,并开始向民警大吐苦水。李某称自己是在逛街时认识了在服装店做营业员的王某,也在王某手下买过几件衣服。因为比较聊得来,于是李某经常去光顾王某的生意,一来二去与王某就熟悉了,两人也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因为李某年纪比王某大了十多岁,所以很重视这段感情。其间,王某要求李某买一条项链送给她,表示李某的心意。李某二话不说就买了一条3000多元的黄金项链送给王某,两人也正式确定了关系。交往了一段时间,王某因为工作原因要去浦口上班,于是以此为由跟李某提出分手,李某不同意,多次联系王某后,发现自己已经被王某拉黑。一时没法接受分手事实的李某就向派出所报了警。
目前,经过警方调解,两人已经达成协议和平分手。民警也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感情纠纷应该私下解决,因此事报警是对警力的占用与浪费。通讯员 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