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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江苏涉外婚姻可在当地登记 我市玄武、建邺区婚姻登记处可办理

时间:2019-02-14

本报讯(记者 马道军) 昨天,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自2月20日起,江苏省内办理涉外和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中,我市指定玄武、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居民涉外婚姻范围比较广,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几年涉外婚姻登记数量比较稳定,每年保持在1400对左右。随着社会环境越来越开放,外资企业大量进入,涉外婚姻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此次登记权限“下放”后,将给江苏人嫁“洋丈夫”、娶“洋妻子”带来极大便利。

据了解,在此之前,全省的涉外婚姻登记都必须到设在我市的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本月20日起,江苏涉外婚姻可在指定市、区登记,这也意味着成立14年的原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将完成历史使命,不再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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