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陈咏)11日,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发布消息,该院批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殴打公交司机的男子高某某。
今年1月18日13时左右,扬州市公交公司江都分公司驾驶员驾驶苏KS9059公交车,行驶至江都区邵伯镇甘堂路红绿灯附近时,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在车辆未到站台的情况下要求提前下车。在被司机拒绝后,高某某揪扯司机衣领并用手殴打其眼部。司机被打后视线模糊,致使公交车失去控制行驶至马路对面,后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将公交车停下。案发时车上载有乘客6人,车速为时速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