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江苏新闻

2月20日起 江苏涉外婚姻登记可到各市指定登记处办理

时间:2019-02-14

中国江苏网讯(实习生 张添诚 记者 薄云峰)自2019年2月20日起,江苏省内办理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原江苏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不再办理此项业务,特此公告。

记者注意到,以南京为例,目前涉外婚姻办理登记处设在玄武区、建邺区,那么鼓楼、高淳、浦口的居民咋办?按照公告发布,一方户籍为南京地区,可就近就便任选登记处办理。该项办理原则同样适用于13个设区市。

  • 上一篇:京沪高速淮安—江都段施工 部分路段限行
  • 下一篇:“流浪太阳”何时回归?周末南京雨暂歇气温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