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常州市民韩先生向现代快报反映,他用“春秋旅游”手机App抢到的优惠券购买旅游产品,支付成功后却遭商家强制取消。另有一份已经得到确认的订单也被告知无效,理由是优惠券发放系统出错,订单无法正常出行。对此,律师表示,系统出错不是取消订单的合法理由,商家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必须按约履行订单。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宋体佳
惊喜
8000多元旅游产品
96元就抢到
“计划今年到大阪去看看,看到优惠幅度比较大嘛,就买了。”韩先生称,2月11日晚上,他从朋友处得知,“春秋旅游”App在搞活动,购买旅游产品有很大优惠,他随即让妻子登录账号抢购。“进去以后领到优惠券,购买了到日本大阪的旅游产品,我们发现优惠幅度很大,就用我的号码和另外一位家人的号码也注册了账号抢了优惠券。”
韩先生提供的手机截图显示,他从“春秋旅游”App上抢到的优惠券分8299元、70元和160元三种,每一种都附加使用条件,其中8299元的优惠券名称为“到喜啦320元专享红包”,附加条件为“满320元可用”。韩先生说,也正是这张优惠券吸引他用新注册的账号再次购买了两款旅游产品。
当晚,韩先生共购买了日本大阪、海南三亚及土耳其路线的三款旅游产品,2月12日凌晨,全部完成支付。“三亚的那个原价2700元一个人,我们一家三口,优惠后交了96块钱。”
意外
旅行社称系统出错
单方面取消订单
2月12日上午,韩先生先是收到了海南三亚旅游的电子确认书,确认以后就收到了一份电子合同,但其他两份产品都被单方面取消了。
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韩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常州胡女士等多人抢到的优惠旅游产品也都被取消。订单被取消后,韩先生联系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理论,“他们说系统出现问题,优惠券弄错了,只能取消。”
韩先生向现代快报记者提供了一段妻子与“春秋旅游”客服的通话录音。客服人员称,“因为系统问题给您发了一个优惠券,但券的金额是有误的,这张订单是不能正常出行的。”
通话中,客服人员承认是公司方面造成的错误,但由于涉及的人员较多,数额较大,已经生成的订单可能也没办法兑现。至于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该客服人员称,公司将给予320元优惠券及部分SPA券作为取消旅行的补偿。
律师
已生效订单
未经客户同意无权取消
对于“春秋旅游”给出的解决方案,韩先生和其他消费者均表示无法理解。2月12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拨打“春秋旅游”客服热线,在表明记者身份后,客服人员称将会反映给相应工作人员进行回应。但截至发稿时,现代快报记者未收到“春秋旅游”方面任何回应。
“低价和系统漏洞不是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贺冬律师认为,商家在网上挂出了优惠信息属于邀约行为,消费者通过合法手段达成交易说明服务的法律关系已经成立。在这种情况下,旅游公司就没有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已经生效的订单,即便损失再大,商家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订单!”
对于韩先生已经被取消的两个订单,贺冬认为,如果双方交易形成的必要过程都已经履行完毕,即便没有生成电子合同,也应视为合法约定,商家无权取消。而若其中必要程序还没有履行完毕,从法律角度讲,商家是有理由取消订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