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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讨薪,还是讨其他债务? 农民工讨薪维权出现新情况

时间:2019-02-12

春节前通常是农民工讨薪高峰期。近年来,伴随政府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投诉明显减少。但名为讨薪实为讨债、或者讨薪与讨债混杂的投诉却有所增加,记者最近就遇到这么一例。

1月28日下午,本报读者热线(025-84701119)接到安徽人董某投诉,说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间,他与21名工友跟随溧阳市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到该公司承包的丹阳市王府酒店三期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由于甲方王府酒店钱没付足,乙方工地负责人马某便代表溧阳圣丰公司,向董某等22人打下包含工程款和工资的43万元欠条。

此后5年间,溧阳圣丰公司和丹阳王府酒店一直打经济官司。2018年3月,马某得知工程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到圣丰公司,便带着董某等人前往圣丰公司讨薪,但该公司认为欠条是马某写的,与公司无关。董某等人又于今年1月16日来到溧阳市清欠办,要求圣丰公司偿还“农民工工资”。多天未果,才向本报求助。

1月29日下午,记者同董某等6人来到溧阳市清欠办。面对董某半个多小时的质问,溧阳市住建委建管科科长蔡煜一言不发,只是电话叫来圣丰公司两位工作人员,让双方对账。可双方一见面就争吵。

见事态愈演愈烈,记者问蔡煜:“这个欠薪投诉为什么拖这么久?” 蔡煜认为,他们既不是农民工,讨要的也不是工钱,可能是工程款纠纷。“如果他们恶意讨薪,你们为什么不报警?”记者又问。“好像构不成恶意讨薪吧。”蔡煜含糊道。

见他态度模棱两可,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溧阳住建委副主任黄翔勇。黄翔勇叫来双方询问情况,发现董某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工人考勤表和生活费发放记录,仅凭一张欠条,很难确认就是农民工工资。见天色已晚,黄翔勇要求双方“明天早上8:30,带上所有工人和证明材料,到圣丰公司。我们和公安也到场会办”。

1月30日早上,到场依旧是董某等6人。“其他人还在工地,等确认能拿到钱,我再叫他们过来。”董某解释。

核对中,马某坚称考勤表、生活费发放记录等在工程结束后遗失在王府酒店,董某等也拿不出新的证明材料。黄翔勇建议先解决马某和圣丰公司之间的账务纠纷,再由马某偿还董某等人的欠款。经过一天对账,双方仍就3笔账目争执不下。考虑到临近春节,黄翔勇要求圣丰公司先拿出10万元,让董某等人回家过年。

“他们的目的就是借政府向圣丰公司施压,解决马某和圣丰间的经济纠纷,再向马某讨要其他方面的欠款。” 黄翔勇说,欠款中可能包含工资,但大部分应是工程款、材料款。

但按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两者不可混淆。“我们在信访中发现,少数人或公司故意将债务说成是欠薪,甚至不积极发放农民工工资,鼓动农民工向政府部门‘讨薪’,以达到其讨要工程款或者解决其他经济纠纷目的。”溧阳市信访局接访科长顾和庆说,这种鱼龙混杂的讨薪行为,最近有增多趋势,值得警惕。

省清欠办工作人员提醒,在多部门协作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利的同时,要注意甄别分辨“打包讨薪”或恶意讨薪行为。

记者 杨昉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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