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徐宁)记者前天从市公安局获悉,春节以来,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共接到违规燃放警情78个,查处违法燃放、销售行为17起,其中行政处罚19人(拘留5人)。禁放区没有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的人身伤害事故,空气质量保持良好。禁放烟花爆竹成效明显,社会面总体平稳有序。
据介绍,为保障禁放政策有效实施,公安、应急管理、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广大街道社区干部职工,放弃春节休息,不断加强巡查执法,节后继续抓好巡查执法。自农历除夕以来,全市共出动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力量4.2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小区、街巷等4.5万余处。
公安部门认真对待每一起警情,对查证属实的,每起必罚。其中,雨花台区对3起违规燃放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处罚,高淳区和鼓楼区分别对违规燃放、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实施了拘留处罚。
2月6日,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小市派出所查获一起在居民聚集区非法贩卖“彩珠筒”等烟花爆竹行为,警方依法对嫌疑人李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2月13日23时许,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朱某、许某二人查获。经查,该二人边走边燃放“鸟蛋炮”炮仗,共计20余个。公安机关对两人分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处罚。
元宵节即将来临,警方再次提醒市民,安全、文明“闹元宵”,不买不放烟花爆竹,观灯赏梅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