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8日讯(通讯员 王汉晓 记者 张凌飞)连云港某企业销售经理因赌博欠债,竟私吞公司百万货款。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吴某系连云港某民营企业的销售经理。2016年8月,吴某受公司指派到客户公司收取货款,在收到客户三张面额分别为100万元的承兑汇票后,吴某为还赌债,心生贪念,只将其中两张承兑汇票交还公司,自己偷偷把其中的100万元承兑汇票以98.3万元的价格贴现给他人。后经公司确认发现吴某少交了一张承兑汇票,找到吴某交涉,吴某非但没有归还,反而逃之夭夭,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2016年10月17日,吴某所在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5月6日,民警将逃至外地的吴某抓获。2018年5月25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吴某批准逮捕。经审查,吴某作为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2018年8月9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吴某提起公诉。近日,海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