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陈咏) 11日,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消息,7月1日起,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曝光,将严格实行全面记分管理。7月1日前产生的交通违法曝光,仍按原规定执行。
警方表示,交通违法曝光应当由实施该违法行为的驾驶人接受处理,驾驶人至窗口处理时应当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均为原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依照相关规定,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查询车辆交通违法曝光信息,及时通知驾驶人接受处理。
据悉,扬州交警支队同时公布了市区各方位的具体处理点地址,包括东区的文昌东路9号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南区的扬子江中路199号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西区的文昌西路火车站二楼售票中心西侧、北区的荷叶东路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和中区的史可法路77号原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