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兴化市财政局、环保局近日下达2018年度市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其中,千垛、沙沟两镇分别获得专项财政补贴155万元、113万元,中堡镇、垛田街道分别获得专项补贴44万元、35万元。
按照兴化市去年10月出台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市级财政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对因实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而形成贡献的地区给予生态补偿。生态补偿坚持“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的原则,对《兴化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确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给予重点补助,对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给予适当补助,对不同区域、级别、类型的生态红线区域采取不同标准进行补助。生态补偿资金统筹用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生态修复、能力提升和改善民生。 (顾介铸 吴俊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