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27日讯 (记者 万承源) 新开武馆馆主接受当地武馆武师挑战后,才具备开设武馆的资格,这是一些影视剧中的情节。不过若是真把这样的“规矩”搬到现实中,恐怕就要惹出麻烦,甚至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8年3月,朱某某在昆山开发区筹备开设武馆,并定于3月31日开业。3月30日下午,某体育少儿培训机构的周某给武馆下了一封挑战书,准备在武馆开业当天双方切磋武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事端,朱某某托人从中调停,但并没有任何效果。
3月31日中午,武馆举办开业典礼时,周某及张某某、程某某等十余人来到武馆门口观看开业典礼。朱某某认为对方故意找事挑衅,几次劝说对方离开,对方均不为所动,后双方发生纠纷。在朱某某指使下,武馆的赵某某、位某某等人从擂台下面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钢管对对方几人进行追打,同时伤及围观的王某等人,致使上述多人受伤。经昆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四名被害人的损伤均已构成人体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某、赵某某、位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致四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分别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赵某某、位某某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