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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月份环境质量排名出炉 景德镇市稳居前列

时间:2018-12-27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江西网讯 颜志高、记者涂文华报道:12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例行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1月,全省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已出炉,景德镇市稳居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首位;同时,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坏排名中,吉安市质量最好。

记者了解到,2018年1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7.7%,优良天数比例为97.3%,较去年同期上升21.2个百分点。

据悉,2018年11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0.5%(含县界断面);主要河流水质均为优或良好,主要湖库中,柘林湖水质优,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其它湖库水质轻度污染;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7.7%,高于江西省2018年水质优良比例82.7%年度考核目标。

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5%。

2018年11月全省空气质量排名:

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赣州市第二,南昌市第三,宜春市第三,抚州市和上饶市并列第四,吉安市和宜春市并列第六,鹰潭市第八,新余市第九,萍乡市第十,九江市第十一。

全省县区前十名依次为:资溪县第一,瑞金市第二,宁都县、广昌县并列第三,石城县、南城县并列第五,井冈山市、铜鼓县、婺源县、德兴市并列第七。

全省县区后十名依次为:浔阳区倒数第一,南昌县、九江经开区并列倒数第二,青云谱区、濂溪区并列倒数第四,弋阳县倒数第六,柴桑区、南康区并列倒数第七,湖口县倒数第九,安源区、青山湖区并列倒数第十。

2018年11月全省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

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1.吉安市;2.景德镇市;3.赣州市; 4.鹰潭市;5.九江市;6.上饶市;7.抚州市;8.宜春市;9.南昌市;10.萍乡市;11.新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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