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李晨明、全媒体记者石鹏、实习生廖莉梅报道:12月26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7.7%,优良天数比例为97.3%,较去年同期上升21.2个百分点。
另悉,11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0.5%(含县界断面),主要河流水质均为优或良好;主要湖库中,柘林湖水质优,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其他湖库水质轻度污染;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7.7%,高于我省2018年水质优良比例82.7%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5%。(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