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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南昌康之居后续 商家赔付3万元

时间:2019-01-22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沈冠楠报道:“感谢《信息日报》,经协调,康之居同意赔付我3万元。”上周,《信息日报》刊发《水电、泥、木、刮瓷都返工南昌康之居如此装修,消费者何以安居》一文,1月21日,投诉人杨女士告诉记者,报道刊发后,引起企业重视,经过双方协商,南昌康之居与消费者签订协议:

因现场施工不当,造成现场多处返工,工期延误等问题,康之居方免费剩余工程尾款,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3万元。据介绍,目前,钱已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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