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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班学生在校摔伤谁担责

时间:2019-01-22

余干县黄金埠镇高峰小学,一名4岁男孩在厕所摔倒导致脊髓损伤、截瘫。事情过去一个月,孩子已转院至上海某康复医院治疗。

据学生家长反映称,孩子说是被同学推倒的,并对学校管理问题提出质疑。

专家认为,学前班的开办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有符合资质的教师,幼儿去厕所时应当有教师监管等。

事情究竟又是怎么回事呢?

◎文/图 新法制报记者付睿

事发的高峰小学

学前班学生在校摔伤

在上海赫尔森康复医院儿神经外科病房内,4岁的小嘉鑫仍在进行康复治疗,他的父亲和姑姑一同留在医院照顾他。大伯张善建说,出事后,小嘉鑫就一直在住院治疗,忍受病痛。

“一天到晚都要穿纸尿裤,大小便失禁了。”张善建受访时说,目前医生的诊断为脊髓损伤和截瘫。

张善建告诉新法制报记者,小嘉鑫被送到余干县黄金埠镇高峰小学的学前班时还未满4周岁,每学期费用800元,中午在学校吃午饭。

事情发生在2018年12月14日12时57分,叶淑荣老师给孩子奶奶打来电话,说孩子在学校摔倒了,孩子奶奶随即打电话给他,他立即赶到了学校。

“我到的时候,小嘉鑫的双脚就动弹不得了。”张善建回忆说,他们先把孩子送到附近的青云镇卫生院,拍片后医生说要送到万年县医院,县医院的医生看到孩子以后建议送到南昌。

14日20时许,他们一行驱车赶往南昌市儿童医院,在医院做了两样检查(CT),而检验报告却显示找不到哪里受伤了。随后经人指引下,小嘉鑫被带去了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查结果为脊髓损伤和尿路感染。

其实,每一次的转院治疗,张善建说都是抱着希望而去却带着失望而回。

2018年12月29日,医生建议家长带小孩去上海新华医院,但治疗数日后,2019年1月8日专家建议转到上海赫尔森康复医院。经过10天的治疗,上海新华医院的出院诊断写着:脊髓损伤、截瘫。

家长以学校未尽到安全义务索赔

小嘉鑫的父亲张勇说,他曾拿着孩子腿部的片子去上海的几家大医院看。在上海赫尔森康复医院住院期间,医生告诉他,孩子的病情治疗还需要30万元左右才能保住性命。

30万元,对于贫困家庭来说,这是一笔巨款,据张勇介绍,为了抢救孩子,已经花费了近7万元,这些钱绝大部分都是小嘉鑫的大伯张善建找亲戚朋友借的。

“学校也曾帮忙认证网络募捐。”张善建说,网络募捐并没有想象的容易,其实也基本都是亲朋好友捐的,“在轻松筹上筹得善款14275元,在水滴筹得到6900多元。”

这些钱对于孩子的治疗来说,是杯水车薪。

募捐的钱花光后,我们曾试着找学校求助,“1月3日,学校才借了1万元。”张善建说,他们以学校未尽到安全义务向相关部门协商赔偿,学生在校发生事故,学校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被人推倒”还是“自己摔倒”?

小嘉鑫是如何摔倒的呢?

从一段视频中可以看到,虽然事发在1个多月前,小嘉鑫仍记得当天的经过:“那天是去上厕所,在厕所里叶某某的哥哥推了我,是从正面把我推倒的。”

事实发生后,张善建有一事不解:小嘉鑫由“被人推倒”变成了“自己摔倒”。

张善建受访时说,当日就有发现小嘉鑫摔倒在厕所的同学跑去报告老师,说小嘉鑫是被推倒的。其次,当时也经过推人学生承认后,推人家属也一同前往了万年医院,并有医院监控可证明其家属曾陪同。

2019年1月17日9时,新法制报记者来到余干县黄金埠镇高峰小学。记者来到事故发生的厕所,正值课间休息,这间独栋公厕,厕所的地面贴了瓷砖,但并没有在显眼的地方张贴防滑标识。

“由于条件有限,我们老师也是上这个公厕。”高峰小学校长袁建雄说。

袁建雄介绍称,2018年12月14日12时10分,小嘉鑫在上厕所时不慎摔倒,叶淑荣老师得知情况后,立即通知了家长。

袁建雄还说,事发当日,高峰小学教师也去小嘉鑫家了解了孩子病情,并送上了1000元慰问金;12月19日学校组织老师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看望小嘉鑫,并给了1000元慰问金。

对于,家属称小嘉鑫被推倒一事,袁建雄称,当时报告老师的孩子也才4岁,事后,“推人小孩”也不承认是他推的,且没有监控录音证据可以证实推人一事。

“当时,黄金埠派出所已对小嘉鑫摔倒事情进行了调查。”袁建雄说。

对此,张善建表示,报案时间实为12月18日,他认为如此重大事故,学校为何不提早报案固证呢?

聘用老师未取得幼师资格证

那么学校是否存在过错呢?

1月16日,为该校学前班放假后的第二天,当记者提出采访叶淑荣老师时,被告知叶老师也已放假。

袁建雄坦言,由于学前班老师是不能占用编制的,叶淑荣老师是学校招聘的老师。他证实,叶淑荣老师并没有取得幼师资格证。

据江西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定,实行各类教职工资格准入制度,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其次,对于学校能否开办学前班,袁建雄称是有依据的。据了解,2016年7月13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各地利用农村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增设了一批附属幼儿园,构建了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幼儿“入园难”问题。

新法制报记者注意到,在安全管理方面该《通知》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定期对房屋设施、大型玩具和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月16日下午,记者前往高峰小学所隶属的余干县五雷中心小学了解情况,该校副校长张文献称,事发当日,他们就将此事上报了余干县教育局。

据张文献介绍,余干县五雷中心小学正积极组织高峰小学为小嘉鑫筹款,利用水滴筹号召全体教师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小嘉鑫共筹款1.4万余元。考虑小嘉鑫家庭困难借给其1万余元用于治疗。

中心小学借2万元用于小孩治疗

事实上,据《通知》规定:要积极做好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登记申请工作。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办理法人登记,提高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是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赣编发〔2016〕3号)要求,督促指导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申请办理法人登记。

1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余干县教育局,该局回复称,五雷中心小学有注册登记,但并没有提供相应材料。对于村小招聘无资质教师一事,该局未作正面回应。

1月17日,记者收到一份由余干县五雷中心小学发来的关于高峰小学学生小嘉鑫的事故的情况说明:下一步该校工作安排为,我校克服经济困难,继续借给小嘉兴家属2万元用于其康复治疗。同时,协助家长把出院发票先拿去报销。以解周转困难之急。同时,我校会密切关注小嘉鑫的病情进展情况,和家长一起携手共同努力,尽最大努力争取小嘉鑫早日康复。

专家:校方若无法证明无过错须担责

江西农业大学法学副教授高鹏认为,该纠纷当属侵权责任中“过错推定”的范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所谓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2款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学校如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高鹏称,比如证明“学前班”的开办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有符合资质的教师,幼儿去厕所时进行了监管等,如果证明不了,那么就可以推定其有过错,要承担责任。此外,该儿童是否因为“被推”导致的伤情,需要举证证明。仅从能否“证明”这点看,学校在监管方面是有缺位的。进一步理解,即便学校能够证明该幼儿是“自己摔倒”的,但如果学校证明不了学校自身没有过错,同样是不能免责。

纠纷一时难以分明,此刻,小嘉鑫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待着更多的爱心,帮助他渡过生命中这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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