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志强、沈冠楠报道:1月29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了解到,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581人,提起公诉44279人。
批捕“套路贷”“校园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96人
去年,省检察院着力打击金融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以及“套路贷”“校园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96人,起诉353人。
针对扶贫领域严打犯罪,实施司法救助,协助668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为158名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对滥采乱伐、污染环境等实施严打,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砂及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59人,起诉1791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23.6%。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7人。立公益诉讼案件123件,挂牌督办重大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件。
着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996人,起诉2551人。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69人,办理涉及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77件。
深入扫黑除恶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662人
去年,省检察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581人,提起公诉44279人,同比分别上升19.8%和8.4%。
其中,扫黑除恶从严从快打击,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811件2662人,提起公诉341件1749人,追捕追诉107人,挂牌督办案件43件。办理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犯罪案件19件21人,已起诉17件17人。
同时,严打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等犯罪,依法起诉102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19人,起诉盗窃、诈骗、涉毒等犯罪13546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57人,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50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0人。其中,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保障“舌尖安全”工作入选“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1082人、起诉1323人,不批准逮捕616人、不起诉288人、附条件不起诉289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517人,起诉621人。另外,以法治化方式妥善办理群众信访5738件,其中成功化解积压多年的信访“老大难”案件20件。
公益诉讼和法律监督显成效
2018年,省检察院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立公益诉讼案件166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54件,提起公益诉讼87件,83.1%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有效解决。
围绕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012件,监督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37717吨,监督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养殖场332个,监督侵权人恢复被占林地耕地3311.6亩、赔偿生态修复费用3232.5万元,一批“垃圾山”“黑水河”“污染矿”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值得一提的是,上饶市检察院提起了全国首例保护世界自然遗产(三清山)的公益诉讼。此外,围绕英雄烈士权益保护,办理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案件5件。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理案件392件。其中,赣州市检察院诉郭奕良生产、销售硫磺熏制辣椒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围绕国有财产保护,办理案件124件,监督收回国有财产4388万元。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办理案件133件,监督追缴土地出让金20.46亿元。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督查侦查机关立案186件,监督撤案117件,纠正漏捕604人,纠正漏诉447人,提出刑事抗诉200件。民事诉讼方面,审查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2385件。
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
2018年,省检察院稳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启动远程提讯、智能语音、视频会商系统、智慧公诉出庭一体化平台等辅助办案系统开发建设,完成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机关非涉密网和应用平台建设,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