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对进站旅客开展查验
中国江西网讯 曾伟、易琳、记者薛柏武报道:2月25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赣州铁路公安处获悉,自2019年春运以来,赣州铁路警方就已经查处旅客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进站乘车的违法嫌疑人13人,行政拘留13人。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冒用他人身份证的旅客将被纳入铁路“失信黑名单”,在以后的180天内限制乘坐火车。
据赣州铁路公安处介绍,2月19日,赣州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进站口执勤时,发现旅客胡某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了一张赣州到南昌的火车票,欲进站乘车被执勤民警核验查获。经了解,胡某身份证丢失,欲使用他人身份证乘坐火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一个星期前的1月12日,因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谢某,为乘坐火车出行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赣州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进站口查获。
此前的1月6日,定南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执勤时,发现一个男子车票及身份证信息与本人明显不符。民警在对其身份进一步核验时,发现该男子是一名涉嫌寻衅滋事被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2018年12月份,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使用一张自己捡到的身份证购买火车票准备回家,不料被执勤民警查处。
铁路警方提示: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严禁冒用。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切忌转借他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冒用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如果个人身份证丢失,需要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同时护照、户口本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都可以用来进站乘车;切勿心存侥幸冒用他人身份证,以免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