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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一时冲动 持刀抢了3元钱

时间:2019-02-28

◎文/何媛红 新法制报记者刘宇琦

近日,当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时,17岁的小李(化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2年前,作为老师家长眼里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还在重点高中读书的高一在校生小李,因为一时冲动,抢劫了两名女孩,虽然仅到手3元钱,但是也构成了犯罪。考虑到他是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检察院依法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8个月。最终,小李经受住了考验。

临时起意 打劫两名女孩3元钱

“不准动,把身上的钱全都交出来。”2017年五一假期,因月考成绩不理想十分失落的高一在校生小李想去网吧上网发泄一下,但囊中羞涩,只好在公园里散散心。中午时分,亭子里传来两名初中女孩的笑声,本就心情低落的他更加烦躁。他冲向两名女孩,并且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挟持了其中一名女孩小美。

同伴小兰见状十分慌乱,将自己身上的口袋全都翻了一遍,但最后仅掏出了3枚硬币。“怎么只有这点钱,你出去借钱,她留在这里。”小李持刀的手微微颤抖,佯装镇定地呵斥道。小兰连忙跑了出去,但最终小兰却找来了两名警察。看到警察时,小李大脑一片空白,忘记了逃跑,他本是一时冲动,竟无意中触犯了法律,构成抢劫罪。

在老师和同学眼中,15岁的小李是重点高中的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母亲眼中,他是成熟懂事的乖儿子。在派出所,警察让他通知家长时,小李低头不语,沉默一段时间后用哀求的语气说:“对不起我错了,可不可以不要告诉我妈妈,我怕妈妈失望,找我班主任来好不好?”

在了解小李的相关情况后,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何媛红感到十分震惊和诧异,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会去抢劫呢?

深入走访 原生家庭的缺失

通过走访询问,小李背后的故事逐渐浮现出来。12岁时,小李父母离异,父亲无心抚养,他和弟弟以及母亲三人相依为命。只有小学文化的母亲独自支撑这个家庭十分艰难,身为长子的小李主动承担起了这个家的责任,在校努力学习成绩优异,回家后帮妈妈分担家务,无微不至地照顾弟弟。

一直以来小李在家人、老师和同学面前都塑造了一个坚强懂事的形象。但原生家庭的缺失,使他变得愈加孤独和自卑,生怕做错一点小事就会辜负妈妈。

考试成绩不理想导致小李心理崩溃,情绪失控,仿佛失去了生活的希望,无处发泄的他在一时冲动下选择了去抢劫。

考验结束 宣读不起诉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李所犯的抢劫罪可以判刑三年以下,但他本人已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学校和家庭都提出愿意严加管教,综合他平时的表现和作案动机,在对他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警示教育后,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为期8个月,同时,学校成立帮扶小组,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

通过回访,检察官了解到,走出犯罪的阴影后,小李更加积极主动地帮助同学,谦逊有礼,成绩名列前茅。考验期结束后,检察官向小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给我儿子一次机会,让他可以改过自新。”小李的母亲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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