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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

时间:2019-03-20

本报讯 (记者杨静、曹诚平) 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需要强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18日,我省首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法庭――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在永修县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吴城保护站揭牌成立,这是我省法院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构建集中管辖、专业审理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

据介绍,新成立的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将管辖九江市永修县、都昌县、湖口县、德安县、庐山市、共青城市、柴桑区、濂溪区8个辖区涉鄱阳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经省高院指定管辖,九江辖区行政区划外的涉鄱阳湖环境资源案件,也可由该法庭受理。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省高院副院长胡淑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也是国际性重要湿地和全球最大的候鸟栖息地,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法庭打破了以行政区域设立法庭的模式,契合了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的理念,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为鄱阳湖生态环境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为全面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该法庭将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裁判规则,探索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坚持惩治、教育和预防相结合的司法理念,探索生态修复多样化发展,让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成为绿色发展的推动者;加强与多部门交流协作,探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和路径,积极构建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

挂牌当天,法庭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部门人员就开展案件集中管辖、完善法庭工作机制、加强受损环境生态修复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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