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沈冠楠报道:今天上午,南昌市教育局印发《南昌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年南昌中考的录取政策。
据悉,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中招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实施意见框架内制定相应方案并组织实施。涉及到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县区继续按照省里的要求开展好改革试点工作。要根据《南昌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洪教义教字〔2016〕9号),制定适合本县的贫困生降分录取县重点高中和适度向农村贫困生倾斜录取职业学校的具体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城区高中阶段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实行全面网上管理并组织实施。各批次录取前,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和各校录取线,并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1的比例依次检索投档;录取学校限时阅档、打印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学生报到。已录取但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可进入下批次的录取,同批次及上批次的学校不得再录取接收。
1.定向师范生录取
定向师范生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完成。报考定向师范类的考生录取,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3号)执行。
2.普通高中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检索投档。一是坚持分批次择优录取,即分批次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和该批次各校录取线,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检索投档;二是坚持按先后顺序录取,即各批次均按均衡志愿、统招志愿和特长志愿的顺序录取,其中统招ABC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同一考生先A后B再C进行投档录取;三是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投档。
(2)均衡志愿录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按照考生所报均衡志愿分校择优录取,其中第一批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第二批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40分。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3)南昌外国语学校直升班录取。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南昌外国语学校可招收本校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20人。该校直升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直升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教育局审批,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南昌二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录取。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南昌二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收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9〕2号)执行。
(5)教育集团内直升录取。为促进集团教育的深度融合,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今年进行教育集团内直升录取试点。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基础上,部分教育集团校可招收本教育集团各初中校区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集团直升计划作为今年新增计划),直升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各校具体直升人数另行下达。有关教育集团直升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直升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教育局审批,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6)特长班(生)招生录取。经审批同意招收特长班(生)的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特长班(生)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计划、报考要求、专业测试安排、中考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要求),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其中艺术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0%;体育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0%,且中考体育成绩不得低于49分(2018年为45分)。各校应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和原则,在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南昌市八一中学国防班、南昌实验中学艺术特长班可面向全市招生。
(7)补报志愿录取。每批次统招录取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该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及其缺额计划。未被该批次录取、考分达到缺额计划学校统招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1个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补报志愿情况,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补报志愿,经补报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
(8)民办学校录取。城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含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要求、招录要求、时间安排、最低分数线、收费标准等)和招生简章应于3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普高处和社管处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对外公布和宣传。民办学校通过南昌教育考试院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招生录取,实行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到,招生学校网上审核、网上录取。民办学校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且未注销录取资格的考生。列入统招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收费标准与同批次公办高中相同;列为自主招生计划的,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确定录取分数线,收费按学校对外公示的标准执行。
(9)借考生录取。在外地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考生需回我市参加录取的,应在录取结束前执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中招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含中考成绩、各科成绩、当地中考满分及网上成绩查询方式)、所能录取学校的档次说明及户籍证明材料,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资格,依据折算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参考志愿进行录取。
3.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我市当年中考且填报了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由省、市、县(区)招生部门负责录取,也可由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办理注册录取手续。学校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要求的,详见学校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