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胡美园、胡鸣庭记者薛柏武报道: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南昌五男子合伙经营网上赌场进行赌博,仅仅五天涉案赌资便累计达128500元。近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该案,判处刘某、徐某、雷某、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判处陶某拘役五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徐某、葛某、陶某上缴的赌资共计人民币60000元,继续追缴刘某、徐某、雷某、葛某、陶某的剩余赌资人民币6850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2018年3月中旬,刘某、雷某、葛某、徐某约定合伙出资在本市红谷滩新区一居民楼内经营赌场进行“百家乐”赌博。其中,刘某负责联系接入网络赌博所需工具及账号,葛某负责日常管理及购置赌博所需家具用品,徐某负责拉人参赌并活跃赌场气氛,并聘用陶某协助葛某拉人参赌并管理赌场日常事务,赌博场所以陶某名义租赁。同年3月29日,该赌博场所开始营业,葛某、陶某约集了几人前来参赌。2018年4月2日,葛某向上线赌场交纳赌资128500元。据东湖区人民法院介绍,2018年4月3日,徐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次日,刘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同年4月16日,葛某至公安机关投案;同年5月、6月,雷某、陶某相继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东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徐某、雷某、葛某、陶某开设赌场并抽头渔利,涉案赌资人民币128500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雷某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但在宣判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发现漏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刘某、徐某、雷某、陶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庭审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葛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陶某受聘参与赌场管理,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另被告人徐某、葛某、陶某有主动上缴赌资且自愿缴纳罚金的悔罪表现,酌情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