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黎一报道:3月27日,记者从南昌海关获悉,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将为我省上千家进口企业减税13亿元。
据介绍,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铃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等上千家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13亿元,有效降低进口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为确保广大进出口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进口的,如货物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