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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建养牛场破坏7.5亩公益林 被责令限期复种并赔偿

时间:2019-04-17

近日,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王先生向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问政江西)反映,樟山镇泸田村宋某毁坏村里公益林未受到处理。镇林管站回应,宋某毁坏林地是因其创办的公司想开办养牛场,目前该公司已与村小组达成协议,赔偿村民7.2万元,并对公益林进行复种,对毁林行为的处罚将在司法鉴定后作出,宋某或将面临刑罚。■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黄玉龙、见习记者王熠帆/文

公司法人开挖林地致7.5亩公益林受损

王先生说,这片公益林原本植被茂盛,是村里孩子们嬉戏的场所。今年3月17日,承骏农牧有限公司法人宋某在未得到允许情况下,私自动用大型挖机、铲车,将村里公益林开挖,造成严重破坏。

照片上显示,大型的挖机、铲车旁一棵棵树木或从根部被挖断,或被连根拔起倒在路边,山上光秃秃的。“看到这些大树倒伏在地上,大家都痛心疾首。”王先生说。

区“五型”办督办 公司赔偿村民7.2万元

接到反映后,吉州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进行了转交和督办,樟山镇林管站回应,目前双方已就赔偿达成协议,宋某对被毁林地作出赔偿。

镇林管站工作人称,获知情况后,单位领导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宋某是承骏农牧有限公司的法人,该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创办。宋某利用大型挖机破坏公益林,是因为该公司想占用林地开办养牛场。

经林管站工作人员现场勘测评估,被毁林地面积为7.5亩。在林管站的调解下,该公司与村小组进行了协商,并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承骏农牧有限公司同意按每亩栽种120棵树木、每棵树木80元的标准赔偿,共计赔付7.2万元。

镇林管站责令宋某对受损林地限期复种

除赔偿外,针对当地村民关心的林地恢复问题,镇林管站表示,现已责令宋某限期对受损林地进行复种。

4月8日,王先生表示:“都过去半个月了,为什么受损林地还未得到复种?”镇林管站工作人员回应,要等有关部门完成对宋某毁林行为的鉴定后,才能对受损林地复种,若是直接复种,会破坏现场,干扰鉴定结果,影响最终处罚。

鉴定结果若显示构成刑案,宋某或受刑罚

吉州区林业局林政科工作人员表示,已将司法鉴定委托给鹭洲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待鉴定结果出来后,若是构成刑事案件,区林业局将上报至市森林公安进行处理,若不构成刑事案件,将会对涉事人宋某进行行政处罚。他承诺,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会第一时间向记者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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