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徐立鸣报道:4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4件“2018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江西北京中艺首藏文化有限公司、胡丽泉等三人侵犯著作权案入选。
据悉,胡丽泉、王旭、王铜三人在未得到任何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生产仿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张松茂的陶瓷美术作品,对外署名销售额合计82万余元。
法院认定:认定被告人胡丽泉、王旭、王铜三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认定被告单位江西北京中艺首藏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