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碧玉)4月2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已下达2019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亿元。
据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将统筹用于全省各地城镇特困人员生活救助、城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费、城镇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城镇残疾人两项补贴,资助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为城镇贫困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将城镇特困人员纳入医疗救助筹资范围。我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