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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连续八年奖励湿地候鸟保护行为

时间:2019-05-08

本报讯 (记者杨碧玉)5月4日,记者从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获悉,近日,我省拿出100万元奖励2017至2018年度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个人。这是我省连续第八年拿出100万元专项经费,以此奖励爱鸟护鸟和保护湿地行为。

省政府通报称:“沿湖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在湖区管理复杂、保护与利用存在矛盾的情况下,攻坚克难,通力合作,有力保护了鄱阳湖区越冬候鸟资源和湿地生态环境,对成绩突出的永修县等9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据悉,每个先进县(市、区)奖励1万元;75个先进集体,每个奖励5000元;279个先进个人,每人奖励800元;设举报和救治候鸟奖。

作为中国最大淡水湖、国际最重要候鸟越冬地之一,鄱阳湖每年吸引全球98%的白鹤、80%的东方白鹳、70%的白枕鹤前来越冬。我省成立了以沿湖15个县(市、区)政府及渔政、公安、野保、市监、湿地办为成员的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委员会,协调沿湖各地和相关部门开展湿地候鸟保护。2012年以来,每年候鸟越冬期结束,我省都对保护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推广好做法。每年100万元奖励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据了解,检查评比包括8大项32个小项,如沿湖县、乡、村层层签订候鸟保护责任状占4分,多部门在候鸟越冬期开展查市场、查餐馆、清围堰联合执法行动占4分,聘请护鸟员占3分。受表扬县(市、区)必须评分在90分以上,且辖区内未出现候鸟和湿地严重破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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