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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保险业行政许可事权分工明确

时间:2019-05-08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何柳斌

日前,江西银保监局发布信息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统一事权划分,提高监管质效,就辖内保险业行政许可事项事权分工划分进行了明确。

由江西银保监局受理初审,报中国银保监会决定的事项: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的设立。

由江西银保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的事项包括3个方面,即机构准入(准出)、机构准入(准出)和高管准入。机构准入(准出)方面,包括南昌辖内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的开业;南昌辖内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的筹建、开业、改建、撤销等。业务准入方面,主要是南昌辖内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险种变更。高管准入方面,包括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除董事长、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南昌辖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含人身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的任职资格核准等。

由各银保监分局受理初审,报江西银保监局决定的事项,包括设区市辖内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的开业,设区市辖内保险公司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的筹建、改建、撤销。

由各银保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的事项也包括3个方面,即机构准入(准出)、业务准入和高管准入。机构准入(准出)方面,包括设区市辖内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的开业,设区市辖内保险公司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以下分支机构的筹建、开业、改建、撤销等。业务准入方面,主要是设区市辖内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险种变更。高管准入方面,包括设区市辖内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除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以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设区市辖内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含人身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等。

我省保险业资深人士指出,此次明确保险业行政许可事权分工,对机构而言是一个利好,一些原本要报中国银保监局的事项,比如说省级分公司开业审批等,现在在省一级就可以办好,省去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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