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 记者杜宇蔚报道:没有楼梯的二楼店铺竟然通过房产局合法过户手续完成交易,而事后房产局又表示此前的交易违规。最近这几个月,九江瑞昌市民柯志军心情急切奔走于政府多个主管部门交涉未果。这其中有着怎样的原因?是什么让本来明显违规的交易得以顺利通过?
花大价钱竟买来两间“空中楼阁”
“我买的二楼房间成了空中楼阁,根本没办法上去。”5月14日,站在瑞昌市鸿福雅居小区门口,瑞昌市民柯志军向记者大倒苦水。
原来,2017年6月,由于存在债务关系,瑞昌市立信集团将两间总共185.15平方米的相邻二楼临街商铺过户给柯志军。然而,完成过户看到房子后的柯志军却傻眼了,两间二楼房间竟没有楼梯到达,成了不着地的空中楼阁,“拥有合法手续证明的房产居然上不去!”
据柯志军介绍,这两间铺面原为瑞昌人龚新水的不良资产,被瑞昌建设银行拍卖给立信集团,再由立信集团过户给自己。原瑞昌市房产局在房屋交易时开具了完整的房屋过户证明。然而自己完成过户拿到房子之后,才发现房子没有楼梯。“房子过户前后已经花费了我七八万元。”5月14日,柯志军无奈地表示。这个矛盾当时却没有引爆,原因是两年前一名叫柯昌前的人将柯志军的两间二楼店铺和隔壁其他房东的五间商铺一并通过中间人租下,并将它们连通起来用作酒店经营。记者联系柯昌前了解到,当时酒店一年租金三万元,他把这两间二楼房产与隔壁五间商铺打通,借用隔壁那几间商铺的楼梯来上下楼。
如何通往自家“空中楼阁”愁煞人
好景不长,2018年8月,酒店因自身原因停止经营,柯志军隔壁房东将出租商铺收回,并将临近五间商铺的一楼入口封死。这使得柯志军又没有楼梯从地面前往自家二楼房产了。
此时,柯志军试图通过修建外部楼梯通往二楼,甚至买好了建筑材料,很自然地遭到了鸿福雅居物业和业主的强烈反对。
鸿福雅居物业公司经理周升火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小区外部结构不是随意可以更改的,至于为何造成这一难堪局面他不清楚原因。为了能上楼,从2018年9月开始,柯志军试图找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申请可以搭建楼梯的批文,走遍瑞昌市住建局、房产局、规划局、城管局和信访局,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柯志军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他之前去找原瑞昌市房产局交涉时,房产局一工作人员直接指出这笔房产交易实属违规。不久前,柯志军又联系了这套店铺的开发商――上海广厦集团,询问此处店铺为何未安装楼梯。但根据柯志军给记者的短信截屏显示,广厦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柯志军的所有短信均未做回复。但是,合法的房产过户手续俱在,过户时房产局也没有指出该交易存在任何法律法规问题,柯志军怎么也不不敢相信,他这笔花了大价钱的房产交易过程,竟然是违法。
瑞昌市住建局承诺沟通解决此事
5月10日,记者联系到瑞昌市住建局蒋义明局长采访有关情况,蒋义明表示,2018年年底瑞昌市原房产局并入住建局,房屋过户交易是在前任住建局局长在任时完成的,他属新到任,对情况不了解。
在记者介入此事调查后,蒋义明决定在5月13日派人与柯志军当面沟通解决此事。
5月13日上午,蒋义明安排了原属房产局(两局虽然已在2018年底合并,但仍在原地点办公)的工作人员陈晓来见柯志军,陈晓又将柯志军带去和瑞昌市住建局物饰办负责人张远华商议此事。张远华告知柯志军,想要装楼梯到自己所在的二楼房产,需要等瑞昌市人民政府分管住建的副市长谈太君回来开会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才能批准。
律师称开发商和相关部门负有法律责任
针对柯志军的遭遇,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斌表示,入户门和通道是房屋构造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缺失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房屋不具备基本的使用功能。换言之,从日常道理上来看,开发商不得将不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房屋出售。从法律上来看,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开发商建造和销售房屋进行监管和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将前述日常道理转述为商品房销售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商品房现售条件中,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通过竣工验收这两项条件,即是相关部门对开发商规划设计文件的认可。如果因此使得本来因房屋构造的严重缺陷而不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房屋获得了销售许可并进而进行了销售,甚至进入二手房市场进行再次流通,开发商和相关行政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所以,开发商上海广厦集团应当主动向前述行政部门提出变更规划,增加房屋入户门和通道的内容,并组织施工。如果开发商回避责任的,业主可以向前述部门投诉,由前述部门责令开发商予以纠正。房屋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主动对此予以纠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