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记者曹琦报道:24日,记者从江西省统计局获悉,2018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573元,比上年增加7144元,名义增长11.6%。
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0772元,名义增长12.2%。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3%,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9%。
分地区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南昌市,为78793元。有4个设区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依次是南昌、鹰潭、九江和新余,分别为78793元、69945元、69270元和68812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分别为12.5%、8.5%、15.3%和18.1%。最高与最低设区市的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34,与上年基本持平。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91038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9931元,卫生和社会工作87882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3倍、1.31倍和1.28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1736元,农、林、牧、渔业42158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715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0.9%、61.5%和68.8%。
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近一半行业的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最高与最低行业的年平均工资之比为2.18,与上年的2.27相比,差距有所缩小。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78186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5288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1%。
最高与最低的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41,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