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巧报道:6月 1日起,南昌交警车正式启动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 一证通考" 等6 项车驾管" 放管服" 便民措施。记者从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了解到,其中需要办理名下私家车" 吉祥号" 牌照互换的车主,只需要携带换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即可在南昌任一交警车管窗口办理。
据了解, 6 月1 日起,南昌交警车驾管部门全面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 一证通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以及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 年免检、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等6 项交管" 放管服" 便民措施。
"所谓名下车辆牌号‘互换’,是指同一车主所有的私家车牌照在一年内可以变更一次,其车牌号仍必须与原始车辆登记一致。"南昌交警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部分车主误以为车牌号互换可以" 随机"、可以在任一时间段随意更换车牌,这是对车牌互换便民措施的误读。实际上,"互换车牌"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车辆所有人必须是同一人;二是换牌车辆必须是非营运的私家车;三是一年内,牌号只能互换一次。
该负责人解释说,一旦车辆经车驾管部门登记换牌后,其机动车牌照不允许再随意更换;即车牌号必须与登记车辆保持一致,否则将有涉牌涉证严重违法。
那么,如果名下车辆已经互换了车牌号,以后还能不能再换回来?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有换牌需要的车主,在换牌满一年后,仍可向车驾管部门继续申请互换车牌。也就是说,
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在变更一次号牌号码后,时间满一年,仍可继续申请变更车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