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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法院“三快”回应急切诉求

时间:2019-06-08

本报上高讯 (记者余红举 通讯员方盐)“真的没想到,立案后半个月就能判下来,上高县法院的法官很拼。”5月13日,在上高县从事百货销售的易某感叹不已。易某诉上高某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从立案到判决仅耗时15天。今年以来,上高县法院共受理民商案件1454件,已审结980件,其中速裁856件,平均审限为38.6天。

如何让案件尽快判决,回应当事人急切诉求,上高县法院运用“繁简分流”:立案后,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晰、争议不大的民商案件,由速裁庭负责审理,规定30天内审结;对诉讼标的不大、法律关系不复杂的案件,要求承办员额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限,实现案件简易程序2个月、普通程序4个月审结案件。

据了解,2017年开始,上高县法院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均可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对于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可以通过网上立案平台补齐、更正,免去了老百姓来回奔波之苦。今年4月,上高县法院再次借助电子签章和统一立案平台等技术,对一审民商事部分案件,实行跨区域异地立案,实现“群众少跑路”“法院多服务”。

此外,上高县法院以民生案件执行为突破点,不间断开展“春雷行动”“夏日风暴”“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等专项活动,重点对涉民生、农村地区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或信息化手段难以施展的案件,集中执行力量执行。

长期以来,3万元以内的小标的执行案件,在上高县法院执行案件中占比高,该院通过“快查、快控、快执、快结”执行模式,成功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提升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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