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叶红兵、全媒体记者赵鸿宇报道:6月4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市禁燃办统一部署,日前,高新区禁燃办为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的群众孙某兑现了200元奖励金,属全南昌首例。
为广泛动员、鼓励、推动市民积极参与禁燃禁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南昌市禁燃办制定了《关于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禁燃办制定本辖区奖励办法,实行有奖举报。有奖举报机制自今年5月1日起有效、规范运作。
5月23日上午,高新公安分局接广安村村民举报,8时20分许,在航空城大道瑶湖鲲鹏邸四标段工地上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该分局立即组织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出警核查,经查证属实,对在工地庆祝楼房封顶燃放烟花爆竹的何某依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当日,高新区禁燃办会同广安村委来到举报人家中,对举报人孙某大力支持禁燃禁放工作给予表扬,并当场兑现了200元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