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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区矫正用警实现全覆盖(图)

时间:2019-06-16

◎文/新法制报记者徐小勇

◎图/受访单位提供

6月11日,随着最后一批监狱戒毒民警赴地方司法局报到,今年全省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已全部完成派驻工作,来自全省21家监狱、戒毒所共计100名监狱戒毒警察分赴全省100个县(市、区)开展为期一年的社区矫正工作。至此,全省社区矫正用警实现了全覆盖。

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于统筹推进监狱与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解决当前社区矫正用警难题,进一步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力度,提升教育矫治效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派驻民警参加社区矫正中心举行的集中解矫宣告仪式

全面覆盖

百名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矫

“莫永超警官你好,这是莲花县社区矫正监管平台,上面有全县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情况……”这是6月11日,南昌、九江、萍乡、宜春、抚州等地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交接仪式上发生的一幕。

为探索社区矫正执法模式,强化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今年以来,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在去年的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魏淑燕向记者介绍,今年5月来,根据就近便利、居住地优先、户籍优先和执法经验优先的原则,省司法厅从全省21个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抽调了100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派驻到全省100个县(市、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民警派驻全覆盖。6月10日起,随着各设区市相继召开了选派民警对接会和现场交接仪式,100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分赴各县(市、区)并全部到岗,开始履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新职责。

规范执法

增强社矫对象身份意识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非监禁执行活动,在矫正环境、矫正主体、矫正方式上与监禁刑相比有着明显不同,但在性质、目的、功能和矫正手段上却是与监禁相同的。

然而,在法治实践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出现了人员少、专业化、执法难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去年6月,省司法厅首次从全省9个监所单位,抽调20余名优秀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作为首批人员,在南昌、九江等5个设区市的9个县(市、区)试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省赣州监狱民警赖建国,是一名有着20多年管教经验的老民警。去年试点期间,赖建国作为首批人员被派驻到赣州市章贡区社区矫正中心。

“社区矫正与监狱工作十分相似,本质上还是管理罪犯,但环境更开放,管理的方式、手段更丰富,社会参与度更高。”赖建国说,有一次,缓刑罪犯陈某在入矫谈话时,对他爱理不理,还叼着香烟,跷着二郎腿。赖建国先微笑着与他打招呼,然后亮明身份,严肃训诫,让他自己说现在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要来矫正中心报到,是否接受矫正教育,并告知如违反规定,被警告处分3次后,将依法收监,有效震慑了陈某。之后,陈某一直老老实实接受矫正。

赖建国凭借多年的改造罪犯经验,从入矫教育、集中学习、个别谈话、行为养成上入手,通过上好入矫“第一课”,组织开展法规、案例等专题学习,强化社矫对象的身份意识、规矩意识。试点期间,章贡区社区矫正中心协助开展入矫谈话、入矫宣告69人次,开展专项教育123人次,组织公益活动4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如今,迅速融入社矫工作的赖建国,再次响应号召踏上社区矫正之路,来到崇义县社区矫正中心,开展为期一年的派驻工作。

创新方法

补齐短板提升矫正质量

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大队主任科员郑云被派驻在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了规范入矫教育,设计了谈话“六部曲”,让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引起足够的重视,极大程度杜绝了违纪行为的发生。

郑云协助指导东湖区矫正执法大队完善了组织教学流程,整顿了课堂纪律,树立了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法律意识、改造意识和学习意识,课前“唱国歌”成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创新举措。

省饶州监狱派驻民警,按照刑罚性质、量刑轻重、平时表现三大维度,把社区服刑人员分为“红黄蓝绿”四档。红档的社区服刑人员,由两位警官逐一进行训诫谈话和心理矫治,以人民警察的威严对他们进行有效震慑,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矫正的执法严肃性。

据介绍,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运用专业知识,对社区矫正笔录制作、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等执法环节和程序进行了规范,帮助司法局补齐了执法短板,提升了执法水平。他们充分发挥多年的监管经验,凭借在业务知识、管理经验、教育手段上的显著优势,通过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看家本领”,有效判断罪犯的危险性,提高了评估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对风险的预见性,帮助当地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有了质的提升。

据统计,在去年近半年的探索试点工作中,选派民警累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训诫谈话620余人次,审前调查113人次,集中授课71次,协助执行收监2人次,协助治安处罚1人次。

五项机制

推进刑罚一体化建设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狱与社区矫正统筹协调、相互贯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体系,今年2月,省司法厅出台了五项机制工作方案,致力打造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江西样板”。

首先是建立执法队伍一体化机制。建立完善民警选派机制、民警参与机制和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现人员双向交流,工作优势互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

其次,建立执法衔接一体化机制。完善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统筹协调执法衔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到“出口”和“进口”顺畅,确保接收、收监顺利及时安全。完善调查评估,逐步实现监内、监外评估模式的有机统一,社区矫正适用前与终止时评估标准的连贯、科学。

再次,建立教育帮扶一体机制。充分发挥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的专业优势、政策优势,有效整合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教育矫正资源,力争到2019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统一的师资库、专家库、教材库。以监狱、戒毒所为依托,建立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基地,促进行为养成。统筹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资源,共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还有,建立信息数据一体化机制。按照“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智慧监狱”和“智慧矫正”建设,加快推进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平台、全省社区矫正智能化综合执法平台、全省刑罚执行统一交互平台、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大数据平台和远程会见“乡乡通”工程建设,实现监管智能化、矫正精准化、帮扶可视化。

最后,建立基础保障一体化机制。厅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人事协调、执法衔接和信息化建设3个协调小组,统筹推进行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各项任务。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关注、参与刑罚执行工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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