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佳慧报道:6月 26日,南昌市民胡女士与南昌" 元森家俱" 的消费纠纷有了结果:经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后者赔偿胡女士3 万元。
2017年 8月,胡女士花3.96万元在南昌" 元森家俱" 购置了全房木门、衣柜、橱柜,材质为原木。2019年 4月,一次偶然的机会,胡女士发现衣柜的木材并不是约定的原木,而是密度板。为此,胡女士多次找到南昌" 元森家俱" 的负责人,但均未解决此事。
6月下旬,胡女士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室内装饰行业投诉站(以下简称投诉站)求助,希望能介入解决此事。
6月 26日,在投诉站的协调下,南昌" 元森家俱" 总经理李先生来到投诉站,与胡女士就原木变密度板一事进行协商。李先生对因公司员工发货失误造成胡女士损失表示道歉,同时保证胡女士定制木门材质与约定相符,并赔偿胡女士3 万元,分两期支付。调解现场,李先生当场支付了2 万元,剩余的1 万元在7 月10日前支付。
双方在投诉站站长和律师的见证下,共同签订了投诉调解协议书,并表示今后不再互相追究对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