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质疑物业伪造委托书和置业公司印章
“交物业费却不开具发票,物业涉嫌伪造公章……”近日,莱蒙都会业主向本报反映称,小区物业――莱蒙物业服务公司问题频出,不仅物业服务有待提高,物业还对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阻挠。
反映:
收取服务费不开具发票
近日,家住莱蒙都会的业主刘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她对小区物业服务存在很大质疑,“我们小区物业费是3.1元/平米,物业费是属于较高的,但是我每次交物业费,物业从来没有主动提供过发票。”刘女士表示,她2015年便入住到莱蒙都会,入住的4年期间,只有两次拿到过物业费的发票,并且是自己强制物业要求开具的。“我们这物业费较高,南北两个区的住户加起来有两千多户,每年的物业费是一笔很大的费用,物业不开具发票,明显是有偷税漏税的情况。”
此外,刘女士表示,她交的物业费和物业提供的服务也不成正比,“门缝以及车辆上经常会有小广告、楼道的卫生保洁员有时几天才来打扫一次。最令我们担心的是,保洁员将打扫的垃圾扫向电梯缝隙里。”刘女士表示,一旦扫入的垃圾对电梯的运行造成影响,业主的出行安全便得不到保障。
物业人员冒充置业人员
除了日常服令业主不满意之外,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物业也从中进行干涉。据了解,由于莱蒙都会早期入住率未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标准,业主委员会便一直未能成立。2017年,当入住率符合标准时,业主们便开始成立筹备组,筹划成立业委会。“按照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业主、置业公司以及社区三方进行商议,物业是不能进行干涉的。但是当时物业公司一名熊姓经理表示,自己是置业公司委托前来参与业委会成立事宜的,并提供了一份委托书,但是后来我们发现他其实是物业人员冒充的。”王女士说。
王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当时授权委托书的照片,上面显示莱蒙置业公司委托营销客服部专员熊道平,代表建设单位参加莱蒙都会业委会选举相关事宜,并且还盖了莱蒙置业公司的印章。“我们找出之前与置业公司签订的协议,对比后发现的这份委托书上的印章并不是置业公司的,字体间距以及下方的防伪码不一致。”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认为物业是故意拖延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对于公章的情况,他们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说法:
业委会问题,物业拒绝回答
对于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记者来到莱蒙都会物业服务中心,对于物业服务以及发票的问题,常州市莱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负责人罗经理表示,“把垃圾清扫到电梯缝隙中的保洁员已经开除,物业费的发票如果业主要求开具,我们会开发票给他;如果没有要,我们会给一个收据,不会主动提供。”
对于阻挠成立物业委员会以及业主投诉委托书中虚假印章一事,罗经理表示关于业主委员会的问题不接受采访,所有问题均不回复。
莱蒙都会业主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莱蒙物业伪造印章,2019年6月18日红谷滩公安分局红谷滩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代表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此案。6月21日,记者前往红谷滩派出所询问此事,工作人员称暂时不便回复。
律师:收据不能替代发票
就此事,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表示:“物业收取费用就要开具相应的发票,否则便是偷税漏税,物业提供的收据不能替代发票。”
对于公章的问题,唐律师表示,如果存在伪造公章的问题,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核实后物业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南昌晚报全媒体记者汪晶晶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