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璋
2015年,《南昌轨道交通条例管理条例》出台,明确地铁站内吸烟的处罚细则,打响了南昌市公共场所禁烟的“第一枪”。得益于严格的执法,如今南昌地铁站内吸烟现象已经非常罕见。
地铁站内禁烟有成效
“在南昌,地铁站内算是禁烟比较好的公共场所。”南昌市疾控中心慢性病科科长范义兵记得,自己曾两次看到地铁站内吸烟者被执法人员发现,“一个是在厕所吸烟,一个是在站台,都被罚了50元。”
根据南昌市轨道交通集团的执法统计数据,2017年至2018年,南昌地铁共发现和处置站内吸烟问题1.25万余起,均严格按照《南昌轨道交通条例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而据南昌地铁的运营数据,2017年至2018年,南昌地铁客流量为2.5亿乘次。两份数据对比显示,这两年南昌地铁站内吸烟率仅为0.005%。
事实上,这样的比例还在继续下降。南昌地铁执法支队二大队二中队队长施晶就明显感觉到了这种变化。
“从2015年12月26日开通至2016年6月30日,是一个执法缓冲期。我们巡查看到吸烟行为,主要是进行口头教育。但作用不是很大,吸烟行为并没有减少。”施晶说,缓冲期过后,执法人员在站台和车厢等特殊区域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吸烟就会罚款50元。因为这些区域人流量大,环境密闭,消防隐患大,执法必须更严格。
施晶的执法依据是《南昌轨道交通条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十五项,其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违反者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018年开始,吸烟行为逐渐减少。”施晶说,以前中队每天可以发现五六起。今年巡查力度比以往更大,但平均每个月只有20多起,有时候一天都看不到一起。
施晶认为,这样的变化与执法力度的加大密不可分,大部分人接受处罚后都表示不会再违反规定,而且根据我们的执法记录,同一个人两次因为吸烟被处罚的情况基本没有。
“禁燃令”的成功
对于迟迟不出台控烟条例,有关部门给出的原因是“时机不够成熟,条例出台后,可能很难执行。”
对于这一说法,记者采访了不少市民,有人表示赞同,但也有人认为:“前几年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很多人也觉得做不到,但现在不是都实现了吗?”
2017年1月1日,《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实行。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规定出台后,南昌市首先从公职人员开始,在春节前夕由各单位组织签订禁燃责任状、承诺书,带头禁燃禁放。春节期间,民警和社区干部放弃休息,全员上岗进行巡查和劝阻,对于不听制止燃放的一律罚款,严重的予以拘留。
一年的时间,南昌市就有100余人违反禁燃规定被拘留。这样的消息通过媒体和网络传播开来,越来越多市民开始意识到禁燃规定的严肃性,纷纷摒弃春节燃放鞭炮的习俗,过上了“绿色年”。
2019年春节小长假期间,南昌空气质量有4天为优、3天为良,优良率达到100%。而在2014年除夕,南昌空气质量还曾排在全国倒数第一。
对于截然不同的两种空气质量,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直言:“这与全市居民禁燃意识的提高,以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密不可分。”
严厉执法不可缺
短短三年,南昌市“禁燃令”就在不少人的将信将疑中,取得了基本成效。“一项法规出台后能不能起作用,关键还要看执法部门的决心和力度。南昌禁烟‘时机不成熟’这种观念必须要突破。”范义兵说。
2015年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行。公开数据显示,截至当年7月31日,北京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18万余人,发现不合格单位3130户次,责令整改3128户次。有102家单位、230名个人被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5.18万元。
事实上,北京市从1995年就开始控烟,但效果均不理想。新的控烟条例发布后,北京市政府“痛下狠手”,规定最高罚款额为个人200元、营业场所1万元,“有屋顶处就不许抽烟”的理念逐渐深入市民心中。
在南昌地铁,同样也是通过全覆盖的宣传和执法,保证吸烟行为被第一时间制止。施晶介绍,市民从进入地铁站开始,会在每个出入口、大厅看到禁烟提示,站内广播也会不间断地提醒禁止吸烟。
在执法队伍方面,一条地铁线有3个地下执法中队,每个中队有3个班组,每个班组又有3个执法小组,每个小组2个人,在两到三个站之间来回巡查,每个站点巡查30分钟。此外,地铁站内不管是哪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看到吸烟行为都会制止,并通过对讲机告知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罚。
“我们还有监控中队,各个角落的吸烟行为都难逃法眼。”施晶表示,如今绝大部分市民都已经非常自觉地遵守地铁条例,相信以后站内吸烟行为会很难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