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游静)6月25日,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2019年我省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达到133.17亿元,这是我省企业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金额首次过百亿元。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我省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量和企业研发的投入强度持续快速增长。2019年,我省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3124户,同比增长51.5%;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33.17亿元,折合减免税款33.59亿元,同比增长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