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吴际宇报道:7月9日,南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中声明将重点打击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采取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用被害人财物的“房贷”、“车贷”、“医疗贷”、“校园贷”、“裸贷”、“培训贷”等各类“套路贷”新型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展打击“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案件,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惩治一批严重扰乱行业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实现“打击行动有效果、群众权益有保障、金融市场有秩序”目标,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即日起,凡是实施“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犯罪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资金往来,谨防“套路贷”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与此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对所提供线索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安全。
举报电话:
1.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91--88893000;
2.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791--88560063;
3.市房管局举报电话:0791--86719115;
4.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791--83986485;
5.市卫健委举报电话:0791--83986757;
6.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791--86612367;
7.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791--83884211;
8.市金融办举报电话:0791--8386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