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见习记者陈孝
最近,高空坠物事件频发,仅南昌就发生了数起高空坠物事件。理论上来说,只要是较高的建筑物,就存在高空坠物的可能性。一方面,每个生活在城市建筑之下的居民,都有遭受高空坠物的风险。另一方面,城市里的居民,都有可能因为家中或小区物品坠落伤人而产生责任。城市居民该如何转移风险,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高空坠物事件频发 如何转移风险引发关注
今年3月29日,南昌西湖区一名78岁老人被楼上抛下的共享单车砸中头部,因伤势过重已离开人世。6月18日,南昌进贤县一名7岁小女孩被高空坠物砸中头部,随后被送往到当地医院接受治疗。
记者采访南昌市居民,均对高空坠物问题十分关心。家住西湖区的曹先生说:“我每天上班都要经过好几条街巷,这边很多都是老房子,很担心高层楼房有东西坠落。最近全国这么多高空坠物事件发生,更让我担惊受怕。”
家住新建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非常关注高空坠物事件,由于自家楼层很高,很担心阳台的拖把不慎掉落,如果砸伤了路面的行人,后果不堪设想。”
南昌某高校的余同学告诉记者:“高空坠物最无奈的是偶然性,很多‘肇事方’都是无意造成的。对于受害人来说,获得‘肇事方’相应赔偿是比较难的,首先找到具体的‘肇事方’本人就很困难。”
●“肇事方”可以通过责任险转移风险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面对意外伤害风险增高,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肇事方”可以由专门的高空坠物责任险或家庭财产保险所附加上的保险合同,转移可能因为自家坠物产生赔偿责任的风险。
高空坠物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房屋内的物体(包括被保险房屋、房屋专属天台及专属庭院内的物体,以及被保险房屋内所使用的空调的外机)因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受害人”购买多类险种都能获赔
保险业内人士指出,由于高空坠物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居民可通过购买相关保险来为自己保驾护航。
如果被保险人惨遭高空坠物,是符合意外险的理赔条件的,被保险人可通过意外险获得相应赔付。如果伤者因为遭受高空坠物,达到了瘫痪等符合重疾险的赔付条件,被保险人可通过重疾险得到赔付。除此之外,如果因为高空坠物致死,被保险人可通过寿险得到相应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