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周迅、全媒体记者刘健摄影报道:8月12日晚,在沪昆高速公路新余收费站,高速执勤民警发现一名男子坐在一辆轻型货车车厢里。当民警指出他的违法行为时,他竟然解释称晕车所以坐后面。
当日晚上8时20分许,在沪昆高速公路新余收费站,省高速交警直属四支队第一大队民警对一辆下高速的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厢有一扇门是开着的,车厢里面空荡荡的,没有装载任何货物,但走近一看,竟然有一名男子坐在车厢里一个塑料凳子上。当男子被问怎么会坐在车厢里时,他称因为晕车所以坐在后面。随后,民警立即要求男子下车,并在检查驾驶员证件后,引导货车下高速。
经询问驾驶员彭某得知,他与坐在车厢的男子是同事关系,两人一起送货去宜春彬江。在返回时,由于家里的一名亲戚要搭车回来,但货车是两座的,只能坐两个人,所以只好叫同事搬个凳子坐在车厢里。针对彭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下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