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殿霞等三人被剥夺金牌
在国际奥委会1月13日确认对2008年北京奥运3名中国女子举重金牌选手——曹磊、陈燮霞、刘春红药检复检违规的结果后,中国举重协会在1月13日下午发表了声明,表示“将对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该声明如下——
我协会从国际奥委会网站获悉,国际奥委会判定2008年北京奥运会样本复检中查出的3名中国女子举重运动员曹磊、陈燮霞、刘春红兴奋剂违规成立,并作出取消成绩和收回金牌的处罚。
中国举重协会将按照国际奥委会和国际举重联合会相关规定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深刻汲取教训,对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此事反映了举重项目反兴奋剂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长期性、复杂性。中国举重协会将以此为沉痛教训,深刻反省,进一步加强反兴奋剂工作,进一步加强反兴奋剂教育,进一步严厉打击兴奋剂违规行为。
以上是声明全文。
在历史上,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1994年广岛亚运会的时候,曾经出现过大规模的兴奋剂违规事件,当时有12枚亚运金牌被剥夺。给中国的体育发展和对外形象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这次是第一次有中国的奥运金牌选手在药检复检中违规,金牌遭到剥夺,而且一次就是3块金牌,全部发生在一个项目中。
其实在过去几年,中国反兴奋剂机构对兴奋剂的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去年里约奥运会,有一些选手仅仅是因为瘦肉精超标,都未能进入奥运代表团大名单。但是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依旧有一些人铤而走险,把国家荣誉当儿戏。因此依法给予处罚将会是下一步打击兴奋剂蔓延的重要手段。(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