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付忠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辽宁省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邢恩先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 《辽宁省2016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和《关于辽宁省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 《关于辽宁省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16年省本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