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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户棚改区居民年内乔迁新居

时间:2017-08-09

  本报讯 记者周明 崔振波报道 8月8日,在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富强社区,居民阚丽梅正忙着和母亲收拾家里的东西,再过不久一家将告别只有30余平方米的棚户区住房,搬进镇里65平方米的商品房。“原来的小平房住了10多年,不光周边环境脏乱差,还没有上下水,用水都得到附近挑来,老人年龄大了,用水成了难题。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母亲住上好房子,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阚丽梅说。

  富强社区居民大多住在房龄超过50年的小平房里,不仅房子破旧不堪,路也是坑洼不平的土路,平时过人过车尘土飞扬,雨雪天气则泥泞不堪。为鼓励棚户区居民尽快搬离老房,南杂木镇出台政策,“凡同意参加棚户区改造,并与政府签订《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2017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 的居民,若于2017年9月15日前主动腾空房屋,并自行拆除地上附属设施,经政府验收合格后,将由政府奖励3000元人民币。”今年,南杂木镇主要对国有工矿棚户区实施改造,涉及富强社区、车站社区和建设社区的1209户居民,目前已有700余户居民与政府签订了协议。

  抚顺市住建委住宅建设处处长鄂成海介绍,今年抚顺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方式,积极推行市场化解决棚改安置房源,除新宾县垦区危房改造项目23户为维修翻建外,其余项目均采取新型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货币化率达99%,预计累计去库存达15万平方米。鉴于南杂木镇库存房屋不足,除购买开发商库存房屋外,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开工建设资质的开发商按需求开工建设,再由政府统一回购用于安置棚改居民,解决潜在库存房屋。

  据介绍,抚顺市今年计划改造棚户区2627户,涉及顺城区、东洲区、抚顺经济开发区三个城区和新宾满族自治县,目前已完成年度目标的80%。今年棚户区改造工程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等。预计9月末可与全部2627户居民签订协议。目前,南杂木镇利民小区、惠民小区等棚改安置小区已开工建设,施工人员正在加班加点建设,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40%,预计10月中旬全部完工,10月底可配户安置居民。

  经过2005年至2009年大规模城市棚户区改造后,2014年至2017年抚顺市又着手进行解决散落在城市内零散角落的棚户居民和采煤沉陷棚户区居民居住问题。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投入资金163.5亿元,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15.4万户,拆迁592万平方米,安置902万平方米,受益人口4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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