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全省见义勇为英雄表彰大会在沈阳举行。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各地层层推荐,有关部门组织考核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省委、省政府决定追授石树增、陈朋、孙利东、李良旭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授予陈学军、王同德、张志新、宋世刚、齐季和黄嘉旺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并向10名见义勇为英雄(遗属)颁发360万元奖励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范卫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辽沈大地向来是见义勇为英雄辈出的热土,此次表彰的10名先进典型,既传承了辽宁见义勇为英雄的特有品质,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会议要求,要坚持把见义勇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全省社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英雄的先进事迹,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让见义勇为蔚然成风。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贯彻实施,积极探索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困难帮扶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见义勇为工作部门的能力水平。要加快构筑部门联动、力量融合的见义勇为工作新格局,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
省领导赵国红、王大伟、史桂茹,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表彰大会并向10名见义勇为英雄(遗属)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