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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户小作坊纳入风险分级监管

时间:2017-08-15

  本报讯 记者周明 李越报道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简称“三小”)低小散乱,是造成现行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食品安全工作关乎民心、民生,同时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为了让百姓吃上放心食品,抚顺市下大力气抓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注重对“三小”商家的监管。记者获悉,抚顺市通过严格对“三小”商家的监管制度,护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抚顺市原则上充分保障“三小”经营者的经营自由,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发证、备案,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对“三小”商家实施执行许可备案制度、制定和完善各种监管制度、食品安全信用记录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完善了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健全了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对于小作坊监管方面,印制了《小作坊申请书》《小作坊现场核查表》等。实行网格化监管,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将1323户小作坊纳入风险分级监管,在监管过程中把工作重点放在C、D级小作坊监管工作上,加大管理力度和频次,使有限的管理资源得到有效的发挥和利用。

  小餐饮监管方面,根据《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定制了《小餐饮许可证》《小餐饮申请书》《普通小餐饮核查表》和《校外托餐核查表》等执法材料,各县区小餐饮许可工作正在逐步推进。抚顺市要求各县区严格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摊贩监管方面,抚顺市以食安办的名义向各县区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发了 《关于全面推进抚顺市食品摊贩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加强对辖区食品摊贩管理现状的调查摸底,掌握食品摊贩的相关信息。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食品摊贩整治规范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表,划定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的区域、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的申请办理及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发放工作,并及时将食品摊贩登记备案信息通报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下一步,抚顺市将着力提升“三小”经营者的经营水平,在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样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上下功夫,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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