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丹东市国税局获悉,辽宁省第一张“手机版增值税电子版普通发票”7月末在丹东市开具,标志着我省正式迈入电子发票时代。
记者了解到,丹东市国税局通过近一个月前期准备,组织纳税人操作培训、上门辅导,克服多项技术操作难题,最终在某文具百货商行顺利开出首张“手机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目前,丹东市国税局增值税电子发票正在试点推行,服务单位先期提供128个免费发行名额,通过试点方式带动更多纳税人采用电子版发票,后续纳税人可以选择从服务单位租借税控盘,租借期满后服务单位返还租借费的方式发行税控设备,以减轻纳税人资金负担。
增值税电子版普通发票全面推行后,纳税人开具发票将不受时间、地点和设备限制,可随时用手机开具发票,受票方自由选择是否打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