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清理规范街道和社区要求办事群众和企业开具的证明材料。
近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简政放权情况的汇报,审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专项清理意见的报告》等议题;听取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立足辽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转职能、提效能、增动能,“放管服”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要复制借鉴江苏等地的先进经验,继续将我省“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一要强化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精简规范行政职权。二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行政审批服务方式。三要继续完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清理规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求办事群众和企业开具的证明材料,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领域研究复制“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合一”“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四要提高基层承接权力下放的能力,加强指导、服务、培训和监管,确保基层将下放的权力接住、管好。
会议强调,社会组织是连接政府、企业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招商引资、活跃经济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加强依法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要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的自律和诚信建设,对全省社会组织履行职能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长期不履行职能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注销、撤销。